客戶至上
中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13592450115
郵箱:hnhthuanbao@163.com
QQ:873515445
聯系地址: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154號東方大廈2610室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最新動態
天津港保稅區行政審批局
天津港保稅區城市環境管理局
關于印發《天津港保稅區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辦法
(試行)》的通知
津保審批發〔2019〕1號
各有關單位:
為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在保稅區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告知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管理模式,保稅區審批局會同城環局聯合制定了《天津港保稅區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現正式印發實施。
附件:《天津港保稅區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
2019年6月10日
天津港保稅區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改革實施辦法(試行)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總書記對天津工作提出的“三個著力”重要要求為元為綱,全面落實“天津八條”,牢固樹立“產業第一,企業家老大”的理念,按照國務院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在保稅區探索創新以政策性條件引導、企業告知承諾、監管有效約束為核心的投資管理模式,努力打造一流的營商環境高地。
(二)基本原則
堅持改革創新。推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環節審批管理體制改革,協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在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節,減輕企業負擔,加快投資項目落地。
堅持市場主體。切實落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對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由建設單位按照行政審批部門和生態環境部門制定的標準做出書面承諾。以“標準+承諾”最大限度精簡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環節。
實施分類推進。在保稅區行政區域范圍內,選取對生態環境影響小、風險低、管理措施相對明確且符合區域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建設項目,實施按行業分類推進環評告知承諾制。原則上限于《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中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項目暫不適應本辦法。
堅持強化監管。創新監管理念和模式,強化服務意識和能力,健全高效、透明、協同的監管體系和信用懲戒機制,對承諾制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做好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管服務。
二、實施內容
(一)保稅區行政審批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根據行業特點明確告知建設單位項目應建設的環保設施、須滿足的排放標準、管理措施,并以制式《告知承諾書》的形式體現。
(二)建設單位閱知《告知承諾書》的內容。在書面承諾(建設單位公章并法人簽字)能夠滿足《告知承諾書》要求情況下,建設單位不需要編制和報批環境影響文件。相關部門視為建設單位已依法履行了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三)建設依據承諾,依法建設配套環保設施、落實各項管理措施,滿足排放標準要求。項目建成后,建設單位自行對配套環保設施的效果和管理措施落實情況進行評估。
(四)對適用“告知承諾”的行業類別、范圍和承諾內容,由保稅區行政審批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聯合發布。
三、保障措施
(一)建設單位應在建設項目開工前自主選擇完成承諾手續,否則按照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將按環境影響評價有關法律法規中“未批先建”有關要求進行處罰,同時要求建設單位補辦環境影響評價手續,不再適用“告知承諾”。
(二)全面實施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環境影響評價告知承諾制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強化項目建設、試生產、運營過程中的監管,對企業履行承諾情況實施全過程跟蹤,將企業和相關人員落實承諾行為信息及時歸集,并向社會公開。對履行承諾良好,在以后的各類政策或資金支持時優先考慮;對告知承諾履行不到位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依法對其進行查處,行政審批部門在以后的行政審批中不再對其適用“告知承諾”。
(三)本實施辦法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兩年。行政審批部門和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對試點效果適時評估,對改革成果及時固化,推動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
COPYRIGHT BY 中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您提供清潔生產審核,綠色創建,環保管家,監測監控,綠色改造,等環保咨詢業務 ALL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