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編制目的為貫徹落實《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中關于推行園區“多評合一”的管理要求,推動管理方式的轉變,在《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多評合一”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的函》(津環保環評函〔2018〕402號)的基礎上進一步規范和指導我市范圍內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完善操作細則,劃定實施范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及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文件,制定《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南(試行)》(以下簡稱《指南》)。
二、適用范圍和條件1、適用范圍本指南適用于天津市范圍內產業園區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實施和管理。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是指兩個以上建設項目在行業、產品、生產工藝、產污環節、治污措施、污染物種類等方面基本一致,或不一致的內容能夠分別描述清楚,這些項目集中于某一個確定的區域,用一個整體的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代替每個項目單獨的環評,達到簡化管理、推動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的目的。本指南在使用時,以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發布的環境影響評價各項技術導則為基礎,對于與上述導則完全一致的內容不再贅述,著重體現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工作中需要特別關注的重點問題。
2、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實施條件(1)開展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區域,必須位于合法合規的園區內,并且所在園區已經按照相關法規、文件、規范的要求完成了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工作。(2)區域內所包含的具體項目,均屬于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應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或環境影響報告表的項目。(3)區域范圍不宜過大,可以是具備條件的園區或園區內的一部分區域,各項目的選址地塊分布宜相對集中。(4)區域內有明確的招商定位,擬引進項目在行業、產品、生產工藝、產污環節、治污措施、污染物種類等方面盡可能具有較高的相似度,并且以上各方面的技術資料應較為齊全,滿足一般建設項目環評的要求。園區管委會可以在劃定區域范圍后,根據已確定的行業定位,合理預估未來發展目標,明確區域整體的產品種類、規模、布局、生產工藝、產污環節、污染物種類、治污措施等,并提供滿足建設項目環評要求的技術資料,實施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應盡量將各種可能的情況都納入環評工作內容,以提高其有效性,實現推動后續入駐項目盡快開工建設的目的。
三、指導原則1、一致性原則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本質是建設項目環評,因此其內容應覆蓋一般建設項目環評的全部內容,要求應與建設項目環評保持一致。
2、重點突出原則基于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特點,工作中應重點關注兩個種類和兩個上限,分別是產品種類、污染物種類,以及產能上限、污染物排放量上限。
3、客觀性原則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工作中應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分析所用數據和資料客觀、有代表性,分析方法科學合理、論據充分。
4、可操作性原則園區管委會應從資料詳細程度等方面認真分析本園區內的區域是否具備開展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條件,合理確定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實施范圍。園區管委會在進行區域項目整體策劃的過程中應注重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可操作性,盡可能提供詳細的資料。
四、工作依據1、《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主席令 第四十八號);2、《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國務院令 第682號);3、《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4、《天津市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中“轉變管理方式”任務關于推行園區“多評合一”的要求;5、《市環保局關于印發“多評合一”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指導意見的函》(津環保環評函〔2018〕402號);6、各區推行“多評合一”工作實施辦法;7、《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8、《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總綱》(HJ2.1-2016);9、《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大氣環境》(HJ2.2-2018);10、《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聲環境》(HJ2.4-2009);11、《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生態環境》(HJ19-2011);12、《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表水環境》(HJ2.3-2018);13、《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地下水環境》(HJ610-2016);14、《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土壤環境(試行)》(HJ964-2018);15、《建設項目環境風險評價技術導則》(HJ169-2018);16、《關于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工作的意見》(環發﹝2015﹞178號);17、《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當上述依據性文件被修訂時,使用其最新版本。
五、工作流程1、由園區管委會根據實際情況劃定符合條件的區域,提供符合區域建設項目環評要求的技術資料,由屬地政府或其委托的相關部門委托有技術能力的單位編制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2、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編制完成后,報送有審批權的行政審批部門,由審批部門依據國家及天津市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及工作流程進行審批。區域內入駐的建設項目在經園區管委會初審符合區域環評要求的前提下,由建設單位向審批部門提交承諾表,經審批部門確認后,項目可以共享區域環評成果及其審批意見,不再單獨履行環評手續。3、屬地政府或園區管委會根據區域特點,自行制定管理制度及進駐標準,并嚴格按照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批復和環境影響報告要求做好項目準入審查和日常管理工作。4、園區管委會或其委托的技術支持單位對區域內每個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進行核算,并根據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批復的區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做好區域內建設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分配工作。所在區生態環境局對區域內每個建設項目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進行確認。5、各區生態環境局對園區及入駐企業執行日常監管檢查;各入駐園區企業,對本企業生產運行、污染物排放等事務承擔法律責任。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經批準后,入駐企業的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的,園區管委會、區生態環境局應督促建設單位依法重新報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項目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建成后,應按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項目方可投入生產。各區生態環境局監督入駐企業按照《排污許可證管理暫行規定》、《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等排污許可相關管理要求,在規定時限內申領排污許可證,不得無證排污或不按證排污。
六、工作要點1、區域建設項目環評與園區規劃環評的關系區域建設項目環評與園區規劃環評屬于不同的層次。根據現有的環境管理制度,工業園區首先應開展規劃環評工作,作為具體項目環評或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審批的前提條件。而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屬于建設項目環評層次,即使是占地面積很小的工業園區,在管理層次上也應明確區分規劃環評和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二者的目的、程序和內容深度要求都不同。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應符合園區規劃環評及其審查意見的要求,并加強對規劃環評落實情況的聯動反饋。審批部門應將與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的符合性作為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文件審批的重要依據。符合規劃環評結論及審查意見要求的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據規劃環評進行簡化;對于規劃環評中要求項目環評深入論證的內容,應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強化論證。
2、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報告的主要內容依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技術導則要求,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主要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幾大部分:(1)工程分析(2)環境現狀調查與評價(3)環境影響預測與評價(4)環境保護措施及其可行性論證(5)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
3、區域建設項目環評關注的重點問題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報告的編制過程中,需要特別關注并重點說明以下幾個問題:(1)產品種類與生產能力;(2)關鍵產污工序、產污設備的生產能力;(3)污染物種類和每種污染物的排放總量;(4)區域周邊環境敏感目標的情況,包括大氣(居住區等人口密集區)、地表水、地下水、永久性生態保護區域等。
4、區域建設項目環評技術要點(1)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的大氣、土壤、地下水環境質量現狀監測原則上可以從區域整體考慮,將整個區域視為一個整體項目進行監測點位布設,必要時可視情形適當增加企業的現狀本底值監測點位。其中,大氣環境質量現狀監測點位的布設可以從區域整體考慮,周邊環境敏感目標點位可統一設置;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的監測點位設置可在保證獲取本底值、厘清企業責任的條件下,結合具體情況統籌考慮。環境質量現狀監測數據的有效性應符合相關環評導則要求。(2)污染物達標排放和環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的污染物達標排放分析和環保措施可行性分析內容應嚴格按照建設項目環評的深度要求開展工作,明確企業每個污染源、每種污染物的達標排放情況,分析企業每個污染源的污染防治措施及其可行性,使其能夠與企業后續的竣工環保驗收、排污許可證申領等工作相銜接。(3)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對于已經確定的擬入駐項目,要明確分配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和申領排污許可證的依據。同時,報告中還要必須給出區域整體的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作為整個區域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上限。(4)環境風險防范與事故應急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對于擬引進項目存在環境風險的,要明確提出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和設施,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作為項目竣工環保驗收檢查的依據。同時,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中,要注重體現區域內各企業之間,以及各企業與區域層級、園區層級之間在環境風險防范措施、事故應急措施(設施)和應急預案等方面的協調聯動。(5)公眾參與在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工作過程中需要開展公眾參與的,可由園區管委會作為主體,按照《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的要求,統一開展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的公眾參與工作,不再由區域內各企業單獨開展公眾參與工作。
5、區域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建議(1)建立區域建設項目環保管理檔案各園區管委會應及時建立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實施范圍內的企業環境信息檔案,包括各企業的產品種類、生產能力、生產工藝流程、污染物種類、污染物治理措施和排放情況、排污口規范化情況等,同時妥善保存相關書面材料,以備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抽查。(2)加強宣傳培訓各區生態環境局及園區管委會應當定期就建設項目環境管理制度、管理程序、環境標準、排污許可證制度、環境稅制度、企業環境責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制度等開展宣傳和培訓,促進企業管理人員深入學習理解環境保護相關法規制度要求。如實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等情況,并將培訓情況備案存檔。
附表
***區(區域名稱)建設項目承諾表
項目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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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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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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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業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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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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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投資(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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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積(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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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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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投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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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定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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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工作時間(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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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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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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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產品及生產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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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輔材料及年消耗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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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產工藝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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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措施及污染物排放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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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的區域建設項目環評報告名稱及批復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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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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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承諾所填寫各項內容真實、準確、完整,建設項目符合《***區域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的要求。如存在弄虛作假、隱瞞欺騙等情況及由此導致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擔全部責任。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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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管委會初審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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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批部門備案回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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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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