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至上
中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聯系電話:
13592450115
郵箱:hnhthuanbao@163.com
QQ:873515445
聯系地址:
河南省鄭州市二七區航海中路154號東方大廈2610室
當前位置: 網站首頁 > 最新動態
中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企業提供 環評、清潔生產、應急預案、竣工環境驗收、安全評價、環保設備,環保工程等環保技術咨詢資質的綜合服務。
聯系人:蔣總
聯系電話:13592450115
您的需求就是我們的服務,您的滿意就是我們的服務
更多環保咨詢與政策,請持續關注中部科技:http://m.kscp777.com
中部環境工程 http://m.kscp777.com.cn
海特環保 http://www.68190000.cn
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指導和推動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企業依法實施清潔生產,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和避免污染物的產生,保護和改善環境,制定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以下簡稱“評價指標體系”)。
本指標體系依據綜合評價所得分值將清潔生產等級劃分為三級,
Ⅰ級為國際清潔生產領先水平;
Ⅱ級為國內清潔生產先進水平;
Ⅲ級為國內清潔生產一般水平。
部分內容整理如下。
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
1.適用范圍
本評價指標體系規定了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清潔生產的一般要求。本指標體系將清潔生產指標分為六類,即生產工藝及裝備指標、資源能源消耗指標、資源綜合利用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產品特征指標和清潔生產管理指標。
本指標體系適用于以城鎮污水為主要處理對象,接納的工業廢水量不超過總處理水量的20%的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的清潔生產審核、清潔生產潛力與機會的判斷以及清潔生產績效評定和清潔生產績效公告制度,也適用于環境影響評價、排污許可證、環保領跑者等環境管理制度。
2.術語和定義
《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編制通則》(試行稿)所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指標體系。
2.1 清潔生產管理指標
指對企業所制定和實施的各類清潔生產管理相關規章、制度和措施的要求,包括:產業政策符合性、達標排放、總量控制、環境污染事故預防、建立環境管理體系、開展節能減排活動、開展清潔生產審核活動等方面。
2.2 限定性指標
指對清潔生產有重大影響或者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必須嚴格執行、在對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進行清潔生產水平評定時必須首先滿足的先決指標。本指標體系將限定性指標確定為:
處理單位污水的耗電量、化學需氧量去除率、氨氮去除率、環境法律法規標準執行情況、廢水處理設施運行管理、固體廢物管理情況等 6 項指標。
2.3 二級處理
以生物處理為主體的處理工藝,分為活性污泥法和生物膜法兩大類,主要包括傳統活性污泥法、氧化溝活性污泥法、厭氧-缺氧-好氧活性污泥法、序批式活性污泥法、生物濾池、生物接觸氧化法、膜生物反應器等處理工藝。
2.4 深度處理
進一步去除二級處理不能完全去除的污染物的處理工藝。深度處理通常由以下單元技術優化組合而成:絮凝、沉淀(澄清)、過濾、活性炭吸附、離子交換、反滲透、電滲析、臭氧氧化、消毒等。
2.5 城鎮污水
指城鎮居民生活污水,機關、學校、醫院、商業服務機構及各種公共設施排水,以及允許排入城鎮污水收集系統的工業廢水和初期雨水等。
2.6 尾水
經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的排放水。
3.評價指標體系
3.1 指標選取說明
本評價指標體系根據清潔生產的原則要求和指標的可度量性,進行指標選取。根據評價指標的性質,分為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兩類。
定量指標選取了具有代表性、能反映“節能”、“降耗”、“減污”和“增效”等有關清潔生產最終目標的指標,綜合考評企業實施清潔生產的狀況和企業清潔生產水平。定性指標根據國家有關推行清潔生產的產業發展和技術進步政策、資源環境保護政策規定以及行業發展規劃等選取,用于考核企業對有關政策法規的符合性及其清潔生產工作實施情況。
3.2 指標基準值及其說明
各指標的評價基準值是衡量該項指標是否符合清潔生產基本要求的評價基準。在行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中,評價基準值分為Ⅰ級基準值、Ⅱ級基準值和Ⅲ級基準值三個等級。其中Ⅰ級基準值代表國際領先水平值,Ⅱ級基準值代表國內先進水平值,Ⅲ級基準值代表國內一般水平。
3.3 指標體系
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企業清潔生產評價指標體系的的評價項目、權重及基準值見表 1。
4.指標核算與數據來源
4.1.1 處理單位污水的新鮮水耗量
企業在一定計量時間內處理單位污水需要從各種水源所取得的新鮮水量,包括工業生產使用及辦公使用的新鮮水量,不包括基建、生活用新鮮水量等。新鮮水消耗量,包括取自地表水(以凈水廠供水計量)、地下水、城鎮供水工程,以及企業從市場購得的其他水或水的產品。按公式6-1計算:
4.1.2 處理單位污水的耗電量
企業在一定計量時間內處理單位污水需要消耗的用電量,耗電量僅計算處理污水達到要求的排放標準時所消耗的電量,不含再生利用過程消耗的電能(同時包括辦公使用的耗電量,不包括基建、生活用耗電量等)。按公式6-2計算:
4.1.3 去除單位化學需氧量的耗電量
企業在一定計量時間內處理單位化學需氧量需要消耗的用電量,耗電量僅計算處理污水達到要求的排放標準時所消耗的電量,不含再生利用過程消耗的電能(同時包括辦公使用的耗電量,不包括基建、生活用耗電量等)。按公式6-3計算:
4.1.4 處理單位絕干污泥的絮凝劑用量
4.1.5 尾水回用率
4.1.6處理單位污水產生絕干污泥量
4.1.7去除單位化學需氧量產生絕干污泥量
4.1.8去除單位SS產生絕干污泥量
4.1.9污染物去除率
4.1.10出水穩定度
4.2 數據來源
4.2.1 清潔生產評價應以報告期內的實際監測、統計數據為依據。一般報告期為一個經營年度,并與經營年度同步。
4.2.2對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監測的頻次、采樣時間等要求,按國家有關污染源監測技術規范的規定執行。
4.2.3 本指標污染物產生指標的采樣和監測方法按照企業執行標準確定,表 3 為污水處理及其再生利用行業常見污染物及分析方法。
COPYRIGHT BY 中部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您提供清潔生產審核,綠色創建,環保管家,監測監控,綠色改造,等環保咨詢業務 ALLRIGHT RESERVED